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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、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;
2、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;
3、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、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市场主体准入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;
4、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、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;
5、组织行政调解工作、处理申诉举报工作;
6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;
7、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;
8、依法承担食品生产、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;
9、依法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责;
10、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;
11、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;
12、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;
13、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,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(商品)质量监督检查工作;
14、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;
15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,规范合同行为;
16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,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;
17、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、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;
18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;
19、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;
20、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;
21、负责药品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,组织实施中药、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
22、承担陶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;
23、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5个,即部门本级和4个二级单位。人员编制数为260人,其中行政编制114人、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46人。实有人数375人,其中在职211人,包括行政103人、参照公务员管理7人、全部补助100人、部分补助1人;退休164人。
三、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
(一)收入预算情况
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,527.92万元,按照收入来源划分:
1、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,222.33万元,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71.16%;
2、当年其他各项收入363.88万元,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.04%;
3、上年结转941.71万元,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.8%。
(二)支出预算情况
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,527.92万元。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:
1、基本支出3,778.48万元,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.45%。
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2,136.61万元
商品和服务支出612.19万元
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6.68万元
其他资本性支出293万元
2、项目支出749.44万元,占支出预算总额16.55%。
(三)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
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,222.33万元,占支出预算总额71.16%。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:
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,725.3万元,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4.57%;
社会保障和就业277.97万元,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 8.63%;
医疗卫生支出50万元,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.55%;
住房保障支出169.06万元,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 5.25%。
(四)政府采购预算
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477.2万元,其中:政府集中采购89.2万元、部门集中采购388万元。
(五)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
2017年安排的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为129.85万元,比上年预算增加9.55万元。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用为0万元;公务接待费为41万元,比上年预算减少3.3万元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.85万元,比上年预算增加12.85万元。
(六)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
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