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批事项: |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(省局受理、审查,国家发证) |
事项编码: | |
审批类型: | 行政许可事项 |
办理依据: | 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、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 |
申请条件: | 工商、安监、环保、省发改委、省工信委等部门前置审批 |
申请材料: | 1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(附:申请书填写模板) 2 3 4 5 、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(须加盖企业公章,经营范围和方式应覆盖申报的产品) 、换证企业须提交原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(须加盖企业公章) 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(如:产业政策、环保、安全生产证明等)原件及其复印件(须加盖企业公章) 、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