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:
为规范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,根据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等有关法规规章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《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2017年7月27日